律师你好,我怀孕后由于早孕反应厉害,九月份住过一次院,出院后就回单位上班了,但是还是控制不住呕吐,就再次回家休息,在这期间休息了22天。当我回到单位,单位以公司规定事假不能超过15天为由,要开除我。(公司有规定,市级以上医院能按病假走,因为我是在县级医院住的院,所以只能算事假。请问这合法吗?)我现在很纠结,我确实休息了22天,但是我不知道超过15天的事假公司有权利开除的规定,在家休养期间,也没有任何一个人通知我说超过15天就被开除的规定!我想问一下 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对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