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中介买了个二手房,第一次约房主谈房子的时候中介说怕房主不卖你们先付定金,于是我们付了定金2万,并签了3方协议,因房主急用钱要求我们把首付39万里的20万给现金,其他的给托管,我们同意了并签在协议里的附加里了说3个星期内给。后来觉得没保障什么都没拿到就给人20万,就想着签完网签后再给房主那20万,中介说可以在3周内办完网签再给钱,可是现在中介说网签要延后,三周内签不了,但是那20万还是要先给的。我们该不该给,不给是否就是违约了,中介说办完网签后再去他们总部做面签(签一个正式的买卖合同),那是不是之前的那个三方协议没有法律效益啊?那三方协议上只有我们和房主的签字和手印,中介的印章和手印都没有。中介听我们说不愿意在网签前给房主那20万现金,就想糊弄我们,说网签也没用,一样没保障,一会说面签是和公积金贷款那签,一会说是和银行签,我们都迷糊了。不是说买二手房网签完了就可以和银行面签了吗?为什么中介又说和他们公司总部签,到底是什么流程啊?还有要是房主违约了,那我们交给中介的钱还能要回来吗?能帮我详细回答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