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在2010年10月23日,交警认定我和对方是均等责任,我是开车,对方行人。因为对方不讲道理,甚至闹到要打起来,他们是贵州人,在苏州住院期间,我出钱3.2万,总共花费4.2万,当时预计他们回贵州后拆线什么的后续医疗费用不会超过1万,根据责任均等,但是开车方多出的原则(我们出7,他们出3),实际我已经付出了该付的部分,就是说他们再来苏州起诉或调解的话也拿不到什么了,尝试调解时他们也知道了这个结果(但是最终他们放弃了调解),所以他们过了2年,还没有来,即现在过了诉讼期。现在的问题是,我没有对方的病历卡,但是发票、认定书等都有的,问了一下保险公司,他们说不给报,或给报的话,也会打折扣,我该起诉保险公司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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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医院调下住院病历,再向保险公司理赔,如果觉得理赔不行,那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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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可以到医院取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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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要赔付的,可以到医院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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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医院调取病历,如果发生理赔困难,你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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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医院调取病历,如果发生理赔困难,你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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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