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租赁一个商铺,委托A公司选址。现在拟定合同:
A公司每月会提供我一份选址清单,供我选择,我按月支付报酬给A公司,直至我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为止。
顾虑:如若A公司一直无法找到我满意的商铺,我则每月都需要支付相关费用。
请问在拟定合同时我可以如何表述而非用时间来限定?
另外,如果服务35天是否需要按照2个月服务费支付?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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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约定每月需要选址多少个,每月达到则属于对方办事无效率,需要由对方承担责任,也可以约定多久必须提供合适的地址,对于费用你们可以约定具体的支付方法,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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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可以签订合同,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如需法律帮助、有疑问的,欢迎来电或预约来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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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可以签订协议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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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签订合同来约定限制。有需要欢迎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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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委托合同建议最好 约定清楚支付报酬的条件、时间,以免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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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多以结果付酬,不以劳务时间付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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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进行具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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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