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由对方手中购买一地皮,并口头约定由其建设和装修。总款为42W,由于是亲戚关系,所以房款分几次付清且没收据。房屋建好并做了房产证。后关系闹僵对方反悔,就说我只付了三十万,仍欠其十二万,并告上法院。法院认为,双方成为建设工程的事实合同,我有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故要举证证明付清了房款,由于举证不足,故败诉。我不服上诉中院,还是因为举证不足维持原判。现我问问大家,我现在怎么办,难道真的要吃哑巴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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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付款是通过银行转账还是现金支付的,你现在只能看下能不能找到新的证据证明你已经支付过房款,申请再审了。不过,你还是有办法减少损失的,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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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现金支付,没有证据证明的确支付了那么多钱,的确是没办法。法院审判案件,讲的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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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你已付清款项,可申请再审。具体情况可来我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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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收集证据,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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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委托律师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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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