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法律专家请帮帮我:
1.我与借款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协议中已写明“出借人在本协议签订前,分三次将借款交付借款人”,有人说还是还需要凭证,是真的吗?
2.能否委托律师查询借款人的房产、资产状况,有人说可以,有人说不可以,我需要指点额帮助。
3.因借款人目前去向不明,必须在借款人户籍所在地起诉嘛?能否在出借人户籍所在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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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好有交付凭证,但是有借款协议的也可起诉;
2、房产一般可查询,其他要视情况而定;
3、被告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证明)、合同履行地,你这个有借款协议,可考虑合同履行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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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交付凭证的话证据更充足;可以委托律师查询借款的车子房子等财产;一般在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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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有交接凭证;2,可以委托律师协助查询;3,必须在被告户籍地法院起诉,除非有书面约定可以在原告户籍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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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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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