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08年,姥姥去世后,我母亲去找我二舅解决房产过户问题,但二舅突然反悔,要求他们一家住到他们购买的1303,同时507还要有他们的五分之一继承权。后我母亲不同意二舅的无理取闹,于是事情一直无法解决。前日,我二舅将我母亲告上法庭,要求我母亲腾出1303住房。但诉讼状中并未提及507的遗产问题。我们一家现在有很多疑问:1.不知道这个案件是否有涉及房改房问题?毕竟该房产是由我姥姥单位分给我姥姥,二舅作为子女才有资格认购,而且当初是因为商业部批文才可以购买1303。如果涉及房改房,我二舅是否还能拥有1303百分之百的所有权?2.我们家庭内部毕竟有协议签署,虽然没有涉及产权,但是房屋使用权是拟定好的。是由我母亲和姥姥共用,姥姥虽然去世,但我母亲是否可以继续居住?如果法院宣判我母亲需要腾房,我们是否有机会反诉二舅违约?3.我母亲和父亲名下都无房产,且院里居委会可以作证我们一家三口在1303一直居住了长达20多年。而且院里很多老人家都知道我母亲一直伺候姥姥,他们也可以为我们作证。而且507是由我母亲全部出资,如果将来真的面临遗产分割时我母亲是否可以多分到一些?谢谢
-
根据你说的,你母亲享有1303房屋的居住权。对于507的继承分割,你母亲可以要求多分。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面谈
-
您好: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以免权益受损;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本律师。
-
我可以帮助到你,如有需要可电联。
-
可以到律所详谈
-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以免权益受损;
-
总体来说还是要看当年签订的协议。如有不明之处可直接来电或来访面谈,将为你进行免费法律咨询。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