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4年7月29日进厂,2012年11月03日通知我办手续(无故)。我是7月29日合同到期,还没签合同--(劳动合同协议书),这样我能得到赔偿吗?又是多少?
-
您好。公司属于违法解雇,您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及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至少18个月工资。
-
至少十月的工资补偿费
-
你好,违法辞退赔偿金12个月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个多月工资。
-
你好,你可获得未签订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个多月的工资和违法解除合同的8个多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咨询请联系我。
-
如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补偿,按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