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离婚前欠人家50万元的钱,后经法院调解要我每月分期归还,开始几个月我都有按时归还,但后来我因资金确实转不过来了,就没按时归还。原告已向法院申请了执行,而此借款我前妻是不知情的,在离婚协议书上也没写明有该笔款项的存在(还有另外几笔我前妻知道的借款,都有明确在离婚协议书上),目前原告在另追加起诉我前妻。请问:一、我前妻会不会被追加?二、不论追加成功与否,农村的房子会不会被查封(协议离婚书上写明房子是归20岁的儿子的,目前住着我的儿子及前妻)?三、因我目前确实还没能力偿还,法院会不会把我及我前妻进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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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前妻委托律师办理案件,从债务属于你个人债务方面抗辩。去年成功帮助一个离婚的妻子摆脱类似债务30万。
追问:童律师你好!我要如何才能主张该债务是我个人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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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前妻要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农村的房屋不会被查封,但是你有可能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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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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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会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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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追究。但是你前期可以主张该债务为你个人债务的话 可以避免受牵连
追问:如何主张该债务是我个人的债务?还有查封房子的事会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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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来所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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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