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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人行道上被车撞了,车主全责,住院期间我对像照顾我,现在保险公司以当初住院没有申请陪护为由拒绝支付我对像陪护期间的误工费和交通费,这种做法正确吗?

其它
2012-11-02 14:14: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只要遗嘱上有二级护理或是一级护理的内容 你的妻子作为护理人员,就应该获得相应护理费 需要帮助的 可以联系我
  • 保险公司此说法不正确,只要当时医生医嘱上面说要加强护理,您对象有因为您申请误工的证明,您就有权要求误工费,赔偿问题建议协商不成,最好直接起诉解决,这样比较公平。
  • 您好,目前本市司法实践,无论诊断书是否标明需要护理,都会支持一人的护理费用。也就是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但交通费只支持实际住院的原告,不支持护理人员的交通费。
  • 误工费的支付原则上遵医嘱,如果医嘱中有需要护理这样的字句,你可以主张。如果你伤情严重,而医嘱又没有说明,那我认为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也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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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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