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当事人在家中遭债权人追债,期间他们之间发生口角,但并无身体接触。次日,追债人住进医院,经检查证实脑部受伤,并一口咬定为当事人所为,要求公安机关将当事人拘留。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得知当时并无目击证人在场证明当事人有过动作侵犯债权人的行为,可是后来又出现目击证人证明当事人没有对其债权人有过动作侵犯。公安机关以此为由认为当事人口供有矛盾,告当事人妨碍司法公正,将当事人拘留,目击证人已到公安机关证明当事人没有打人,但公安机关没有放人,已拘留两天。请问这样能否将当事人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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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聘请律师介入,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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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可复议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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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被拘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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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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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