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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消费者在11年10在虎门一家位于东莞虎门镇电子城二楼一家名叫xx专卖店的铺里买了一台三星显示器,今年8月28号我正常开机突然发觉显示器显示不了任何东西没有显示了,然后我们用所有原装包相打包好拿回那店铺要求保修,当时他们回收人员开了一张单也检查过无显示,但绝对没有裂屏,结果呢,9月5号那个店竟然通知我先生说显示器撞击裂屏,要求我们给700元的维修费才能修好,当时我们都火了,我们显示器好好的正常使用拿回去时也原装的打包拿回去绝没有可能有撞击裂屏的呀,我们找他们理论,结果呢,他们还敢说:“没有说你撞坏呀,你没有撞坏,我们也没有撞坏,那就是鬼撞坏了呀,你找鬼修吧?”当时我们真是气炸了,那有这样子的店铺呢,还说“让我们随便投诉,他们不怕。”难道我就没有维护我权益的方法吗?想问我要是告他们有胜算吗?还有到法院诉讼要给什么费用吗?谢谢!麻烦你能解答我问题!感谢不尽!!

损害赔偿
2012-11-02 12: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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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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