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和前妻有一女,女带男养。二婚又生一子,女方无子女,这一子应给女方,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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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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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生了孩子,父母都要尽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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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都有抚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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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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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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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