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做外发经理一职,以职务之便,以老婆和朋友的名义在我手上拿货加工,合同和价格都是公司老板自己核定和签字的,现在我已经自动离职,在我离职后还有公司的货在我手上没有交到公司,要求现款提货,老板知道是我自己开的厂后就告我合同咋骗,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要求现款提货吗?和是合同咋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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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行为不属于合同诈骗。
如果你的行为没有使公司遭受明显的损失,也无需对公司进行赔偿。
公司的货在你的手里,你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公司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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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陈述的情况,并不属于合同诈骗,可以要求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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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诈骗,最多是违反同业竞争,但是,没有私自谋取额外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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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合同诈骗罪,但是属于职务侵占行为,深圳2万元构成犯罪,可以自首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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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合同诈骗,付款问题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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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合同诈骗。能否要求现款提货按双方合同约定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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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