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集装箱货车在快车道行驶,《我前面 不远有个车站路口》一辆小轿车从我左边超车速度很快走车身还没完全过我的车他就左转,当时我也有辟让措施,可他车速度太快,车后部碰到我的右下角,我就马上停车了,后
对方车子失去平衡后180度调头撞到对面车道骑电动车的人,造成骑车人肋骨断裂。事后车子被扣,目前伤者医药费都是小轿车车主垫付,现在车已经被扣20天了,我打电话问交警怎么处理,交警就一直说处理会打电话我,我想请问像这种事故,交警最长要多久必须处理,我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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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你需承担什么责任具体要看事故责任认定,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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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认定一般在受理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但要扣除车辆痕迹等相关鉴定的时间,鉴定结论出来后双方没有异议的,车辆就不能继续扣留。对于驾驶人是雇员的,受伤人的损失,根据侵权责任法之规定,是由保险公司与雇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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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