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5.月初,早上,一家人尚未起床,一名男子冲进我家,进到院子里,先砸车,叫喊着:干死你们。随后砸门,我父亲起身去阻拦,此时,门以砸开,妈妈顶着卧室的门,我抱起未满俩岁的弟弟,从窗户跳出,此名男子对我父亲进行殴打,头部俩处伤口,身上均有不同程度上的伤害,已构成轻伤害,本案于10月开庭,父亲身上的伤口已经愈合,对方却要求重做鉴定,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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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有权提出重新鉴定。伤害鉴定主要依据当时的伤情及病例,个别伤情需参照后续恢复情况。举例,头皮裂伤如属钝器伤,长度六厘米构成轻伤害。即便伤口愈合,仍是轻伤害。
此类情况,只能等待重新鉴定的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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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构成轻伤害,对方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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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10月份的最后一天,今天开吗?
对方要求做什么鉴定,是伤害鉴定还是伤残鉴定?
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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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不同意,现在的鉴定要是办案机关做的一般是不可以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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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