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区的)我爸离异单身后带着与前妻所生的10岁儿子与我妈1981年开始同居,1982年生下我(我户
口随母)。在1994年爸妈买下一套商品房,但房产证名字只是写我爸,并没有办共有证。我爸妈于2011年
领取结婚证(不属于补办)。我想咨询下,在这样的情况下:1、房子是我爸妈夫妻共有财产吗?2、如果
我爸立下遗嘱,房子全部赠予儿子,我妈能取回房子一半的份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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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您妈妈有证据证明1994年双方是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的,可主张享有部分份额,否则该房屋就是您父亲的个人财产,如果您爸爸立下遗嘱的,则您妈妈不能取回一半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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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按照继承法,遗嘱优先,如果您父亲立下遗嘱,房产全部赠与儿子的话,母亲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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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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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属于你爸妈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爸可以立遗嘱,但只能遗赠他的份额,你妈有权取得房子的一半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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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请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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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