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本人由于当时考虑不周通过朋友介绍了一个会计帮我办了一个注册资金102万的公司,当时我想拿50万现金再拿我的房产评估验资注册102万的公司;给我办事的会计嫌评估麻烦时间还长:这个会计承若借102万现金帮我验资,借用15天左右我付利息5000元给他;营业执昭办完后资金提出归还于他;然后我再把102万现金备齐存到公司帐户上;4月份办完,资金还没备齐存到公司帐户上就被查;公司今也没开业营业;现市经济科查出说我是虚假注册,已进入法律程序,区检察院要公诉......我当时也不知道这也是违法啊!请问这种情况按我国法律会怎么处理。能给我争取到什么样的最佳结果?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