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有事可以询问你吗? 事情是这样的,我弟弟24岁,去年春天在**植物园因2名持刀歹徒抢劫,在搏斗中,连刺5刀,其中有2刀致命,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杀人犯已经被捉到,两人年龄不满18周岁,去年在中院判了《抢劫杀人案》,判的不合理 我们又起诉到高院,中院判的是2个人都是主犯,判的无期,民事赔偿就一个安葬费1.5万。高院现在判的是原判,法院对我们提出的赔偿毫不理会,我想问下他们这样判合理不,像这样的案件赔偿方面在法律上按规定应当赔偿那方面?对方(两个家庭)总是说没钱,难道法律对他们就没一点办法?我父母难道就白白养育了我弟弟24年?希望你们的回答对我有所帮助,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