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夏在昆山通过中介签了一份房价40万的安置房买卖合同(当时无产证),对方预估办出产证需3至5年。因此约定付款方式:首付15万,余款每年付4万连续付5年,另有尾款5万等两证齐全过户后一次付清。现在(10月份)两证已办出,上家要求过户付清余款。如果现在付余款我就有贷款的压力。请问上家这样做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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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你们付款的附加条件,
卖方要求你现在付款的条件是否已经成熟,
从你们面前的表述来看,
卖方的要求符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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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合同约定。如有疑问,可以当面向我咨询,以便了解详细情况后为您更好解决问题!暂先回答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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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按合同处理,你们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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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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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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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办理,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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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你们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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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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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具体要看你的支付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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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处理,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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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表述,对方的要求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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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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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选择按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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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款还是可以分期付,但是还是建议你过户后,及时付清。。如有不明,来电或者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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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