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于2009年3月入职厦门某集团的一个办事处工作,至今曾签过三次合同,最后一次签合同的时间是2012年4月1日有效期一年并未到期,2012年10月27日接到通知说公司裁员,要求从10月27日起不用上班了,就这样将我辞退了,只给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本人从2012年4月1日签合同起的工资为每个月不少于1800元,而且的时候说给帮我们买保险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四个保险,到现在为止拿到任何有关保险的单据,我改怎么办?求帮助?

其它
2012-10-28 16:27:1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