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离婚情形比较复杂。男女双方共有两套住房,一套位于镇上,一套农村自建房。位于镇上的商品房以因男方赌博被抵债与2006年左右,男方赌博输掉上百万钱,女方为维护家庭,借钱为其还债,借据上只有女方名字。且男方在08年坐牢至11年四年,女方承担了女儿的抚养,男方每月的供养,每个月所借债的利息,人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了折磨。如今男方出来后并无感恩并怀疑女方,且对女方施加各种暴力,女方无法忍受起诉离婚于今年四月离婚案开庭,并未判下,在庭上双方共同债务已经承认过。为给其机会未在上诉,但男方无悔改之意,女方于10月23日在次起诉。关于如此案件我有几个主要问题1四月的开庭所承认的债务能否更改,男方是否可以抵赖?2女方四年的付出要求男方补偿是否可以?能如何补偿?3女方是否可以得到另一套房产(且女方决定为他顶下百分之七八十债的前提下)4由于是女方借债,男方不承认是赌债是因生意亏本为由,请问男方是否要顶下大部分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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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存在过错可以考虑补偿,赌债应男方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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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可能需要面谈了,看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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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诉求,要结合证据,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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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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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