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和现任妻子为第二次婚姻(前妻已故),当事人和前妻育有四个女儿,和现任妻子无生育孩子,当事人患癌症十多年,今年年初病重曾住过院,后来其妻子就反对当事人继续治疗,劝当事人放弃治疗,当事人不同意由亲生女儿安排住院进行治疗,可其妻子现在对其不管不顾也不拿出钱来给其治病,全是由女儿们出的这份钱,当事人的妻子说当事人患病多年已无任何积蓄,可是当事人属于干部,每月工资4000以上,生病住院基本上是全部报销的,怎么可能没钱,当事人及其女子均不相信,其妻子前段时间来过一次医院,对当事人说她不会再来看当事人了,而且她自己的二儿子也不允许她再来看当事人了,当事人的女儿向她要钱出医疗费她也不出,医院也曾说当事人住院后的身体各方面营养都没能达标,当事人就表示其妻子在他在家养身体时就表示手上没钱了,在饮食营养上克扣,导致当事人住院后错过了最佳手术期,使病赙加重,目前当事人身体情况很是糟糕,怕是难以坚持,当事人现在想告其妻子遗弃罪。 当事人现在无诉讼能力,一切都要几个女儿去做,因当事人需要多人照顾,所以女儿们现在的时间也不多,只能挤出时间来做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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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认定遗弃,可以起诉要求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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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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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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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