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结婚三年,孩子26个月,本身夫妻感情没有什么大问题,主要离婚原因是婆媳关系不和导致的,我和丈夫已经分居了。孩子头五个月我自己带,之后我上班,白天婆婆带,晚上自己到,直到孩子一岁半婆婆非要给孩子带回她自己家带,开始还让我们晚上领孩子回家,后来孩子一要回家就哭不愿意走,婆婆就不让领了,也为了这个事情发生过争执,之后我们就周末带孩子回家住,周一再送孩子去婆婆家。现在孩子还在婆婆家,我每个周一至周五的中午基本都去看孩子,周末我也要求带孩子回家住两天,但是他们家不同意。我现在在事业单位上班(非正式)工资不高,我有一处门市房出租,完全是我婚前的,两项收入加在一起有4千多,我丈夫自己做买卖收入不稳定,而且基本不挣钱。我们名下有一处房产,现在我居住,贷款买的,首付和前期装修等钱都是由我娘家出资资助我们买的,这一点他也认可,他还了一年半的房贷,从分居开始由我还房贷,他也曾发短信给我说他只要他还贷部分的钱,房子他不要,这个短信我都留的。我们这种情况孩子会判给谁(我们都挣孩子),房子会判给谁。我打算半年后起诉离婚,我想争夺这些我还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