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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我的介绍下借款给A,A给打了借条,并签了房产抵押协议(手写),但没有做抵押登记和公正。并在A的要求下,把出借资金打到了B和C的账户上。请问如果到期,A以未收到借款为由,拒绝还款,是否能从A那里追回借款?

刑事案件
2013-04-26 08: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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