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姥姥去世(姥爷先几年去世)。因多年来一直是我母亲一个人赡养两位老人,几个舅舅只是每年春节象征性的给个二百元钱,所以姥姥生前将房产公证给了我母亲。可是房产继承的时候,公证处需要所有的法律继承人到场,几个舅舅拒不配合。我想问的是:如果起诉到法院,他们也拒不到庭,法院会怎么判决?是驳回原告,还是强制判给我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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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由于房子属于您姥姥和姥爷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您姥姥去世前在公证处办理的公证房子归您母亲所有,只是对您姥姥自己的那部分房产有效,而对于另一半房产属于您姥爷的遗产,原则上应该由您姥姥和所有子女来均等分割,要想房子全部过户到您母亲名下,就需要其他子女书面放弃继承的公证。如果起诉到法院的话,对方拒不到庭,法院可以判决房子归您母亲所有,但是需要给其他子女适当补偿。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追问:对不起,是我没有叙述清楚,遗嘱公证是我姥爷和姥姥共同立下的,共两份,每人立了一份,意思是无论谁先于谁去世,当两位老人都不在后,房子都由我母亲继承。(姥爷和姥姥生前只有这一份遗嘱)这样的话,是不是就没有补偿了?他们拒不到庭,法院会强判吗?如果法院不抢判,又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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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会判归你母亲,但你舅舅应继承你姥爷的份额是可以折价给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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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缺席判决的没有什么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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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