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我爸我妈退休以后。在县城周边。。买了一块农村集体土地。2006年因为老房子破旧不堪。我出钱50多万,拆旧建新。楼房建好以后。我父母才告诉我97年我上大学时,国家土地整顿,父母的土地超标,就变为三份土地证,我,我哥我姐,为防止以后因土地证的问题。兄弟姐妹之间因为房子而产生纠纷。全家人开了一个会。房子建好以后由我父母居住。我出钱10万给我哥在县城买了一套房。明确表示。我哥哥的土地证上的130多平米的土地。我全部个人买下。整个院了和房子的所产权全部归我一人所有。其他人不得有异议。我爸我妈,我哥我姐,我,都在证明上签字认可。2007年。我分三次把10万块钱。交到我嫂子手里。她在县城买了一套房。这个事在零七年就算得到了解决。2012年。我想买这套房子。但我嫂子反对。他认为房子有他一份。理由是。零七年我买她们土地的协议她没有签字。他认为我哥的签字无效。于是,他把家具搬回家。住着一楼不走。而且辨称07年她收到的卖地钱她以为我借她用的,与卖地无关,声称她当时就不同意卖地
我与她就此事沟通2年多,看在亲情上再补15万给她,但她不同意,她父亲是当地律师,自信1她女儿当年没签字合同无效2当年土地转让只有转让合同而没变更土地证,凭此她想要我50万,我这种情况该打官司或还有什么更好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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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从三个方面入手:
1、你出资50万建房这是不争事实;
2、合同你嫂子没有签字和他无关,因为目前土地证记载的是你哥的名字;
3、合同签了以后,生效,没有变更登记手续,你可以诉你哥违约,不履行变更登记手续;
4、在本案当中,你出资50万建房是主要问题,宅基地对本案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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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复杂,建议带上材料来律师所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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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较为复杂,建议与家人再次协商,若未果,请找律师面谈,以获得更全面的法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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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较为复杂,建议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那相关资料面谈,以便回复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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