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我一朋友去合肥一家商贸公司上班,但需要担保人,便找我替他担保,我用我本人的购房合同替他担保,并复印后签字。今年年初我朋友因与公司有经济纠纷离职,现在商贸公司起诉我朋友欠公司货款四万多要求其偿还(有很多争议),并把我作为第二被告告上法院,法院发的起诉书我也已经收到,我想咨询一下:1.我作为担保人是否需要应诉?2.如果经法院判决我朋友需还款,但我朋友巨不还公司货款,我该怎么办?麻烦律师能帮我解释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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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去上班为啥要提供担保?另外你提供的担保属于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如果最后判你方败诉,该公司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你的财产。本案疑点众多,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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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积极应诉,否则法院若判决对你不利,会执行你方财产;
2、主债权是否属实,你方担保是否成立及性质,需结合材料分析;
3、需要法律帮助,电联;
4、此回复,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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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积极应诉。你是否承担责任,要看你和公司之间是否成立担保关系,也就是担保是否有效成立。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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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