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合,孩子已经十岁,女方提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归谁?
-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一般法院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情况:(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 因素。(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5)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 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随女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综合考虑按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
你好,小孩满十岁,应该尊重小孩个人的意见
-
10岁以上,法院会询问孩子的意见进行判决
-
小孩十岁了要考虑小孩的意见,欢迎来电咨询
-
十岁以上小孩抚养权法院一般征求小孩自己的意愿。
-
可以首先由你们自己协商由谁抚养,协商不成在起诉离婚的同时,可以要求一并处理。一般是根据谁抚养对小孩成长更有利的原则决定,十岁以上的,还可以征求小孩本人的意愿。
-
十岁以上小孩抚养权法院一般征求小孩自己的意愿
-
你好,会征求小孩子的意愿。
-
本律师专门处理离婚案件,建议你来电咨询。
-
需要征求孩子意见。
-
法院需要结合孩子的想法确定
-
十岁以上小孩抚养权法院一般征求小孩自己的意愿。
-
查看全部12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