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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我想请教一下:李*和吴*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因想干大项目资金不足,便找到我,请我投资一起干。2004年签订了协议,我以资金投入到现有的公司,李、吴在原有基础上再加上那个大项目,股份比例为李*吴某共占49%,我占51%,签订协议后,我投入了约定资金的大部份(还有小部份没投入)。之后,李、吴未能承接到项目,公司也日益亏损。 请问:1、我现在不想再投入资金了,我能退出要求李、吴返还我已投入的部份资金吗?(我们有签订协议并由律师见证的,但一直没有工商登记确定我的股东地位) 2、我要怎么做才能退出呢

公司企业
2005-05-20 18:17:0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这位朋友你好,你们所签订的是一个附条件的入股协议,协议签订后,你们并没有到公司进行变更登记,还没有产生公示效力,你们所附的条件也并未成立,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此为由要求撤回投资。
  • 谢谢两位律师
  • 谢谢律师的解答。我们的协议没有以对方承接项目作为投资条件(只是口头说的),也没有约定亏损如何承担,请问我现在能直接到法院起诉吗
  • 1,实际上你现在是处于一种合伙的状态,你可以要求解除合伙;
    2,应当承担合伙其间亏损部分的相应份额;
  • 建议及时协商,可以委托有关机构清算。
  • 如果你的协议中约定了对方以承接项目作为投资条件的话,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撤资,至于你在这期间的亏损是共同承担还是由对方承担,要看你的协议约定。
  • 直接起诉是可以的,最好是先行取证,之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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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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