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今年6月份离婚的,离婚时因为男方有自己的公司,所有的财产我并不清楚,只是按照2010年的协议进行了财产分割,对于2010年以后的财产我没有再追加,所以男方没有主张我付抚养费,孩子也由男方带,离婚时法院的判决书上面也没有写明我怎样看孩子,只是在法院口头询问男方怎样看孩子,男方当时为了离婚很痛快的答应和以前一样,而我因为没有经验信以为真,而真正离婚以后,男方却以各种理由和借口阻碍我去看孩子,还在孩子面前诋毁我,说我没有给孩子抚养费,说我分了男方的财物了,在今年8月中旬我看完孩子送回去时,男方和他母亲对我辱骂和殴打,我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了,想通过派出所协商我看孩子,可是他不予理睬,至今派出所做出了处罚决定,男方现在直接拒绝我探视孩子。所以想咨询一下,向我这种情况,我能否更改孩子的抚养权?我应该怎样争取孩子的探视权,还有如果男方拿孩子的抚养费说事,我应该怎么办?谢谢!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