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撞倒行人,判我全责,对方无大碍,休息了10来天,去处理时,对方要求我们给他钱,我们是全保,对方手续不齐全,保险公司无法算出赔对方多少钱,对方也不接受交警调解,就说不给钱就不签字,还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比如精神损失之类的。不签字结案,保险公司就不能打钱。现在对方就是拖延,交警说他可以起诉我,这样的话,法律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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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应该着急的是伤者而不是你,不知道为什么你这么着急?愿意提供法律帮助,代理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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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对方不愿意调解那就让他起诉呗。你也多花不多少。也就是个诉讼费和鉴定费。具体的建议到附近律所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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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意为您提供法律帮助,具体,请电话咨询或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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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五大碍且你车有交强险等完全可以让对方起诉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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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无大碍,那么基本就是赔偿财产损失,误工费等,数额不会很高,交强险基本可以全包。你有权不接受交警调解,就等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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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造成残疾就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你可与我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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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