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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超市上班的,上班是两班制,一天是早晚班8小时,一天下午班6小时。刚刚中秋,国庆双节加班三天,两天是早晚班,一天下午班,每天多上2小时,就是早晚班上10小时,下午班上8小时。可刚刚发加班工资,就发了25元。问经理说是:工资是1300国家规定最低工资 200双休日不休息的补贴。加班费是按1500除30除6得出的6.25元因为国家规定是按每天8小时算的,下午班是6小时因此多上的2小时算补足8小时没加班费,也就是说双节期间就只有4小时的加班费6.25*4=25元。请问这样算合理吗?具体该怎么算?

经济相关
2012-10-22 16:25: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