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我是四川人,老公是广东人,我们于07年在四川领的结婚证,08年生了小孩后,和小孩的户口一起上到广东。现在想离婚,请问是在广东还是四川办离婚手续。
注:我们在东莞长期工作,是否也可以在东莞申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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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可以想办法在广东办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本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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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想在东莞办理离婚,只能到法院,前提是你们要有证据证明在东莞居住满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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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应当在广东离婚手续。如需律师帮助,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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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离婚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起诉可以在东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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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