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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主取回权是什么啊

民事相关
2012-10-21 12:05:4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结合你问,请自行参见《破产法》: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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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指的是如果买卖不成,卖主可以将东西取回。详情请来电或找李永律师当面详询!
  • 所有权保留
  • 你好,是指买卖合同解除后,买主收回自己所出卖的物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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