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院治疗膀胱修补术,两侧刀口划开相连。现已出院,尿量有所减少,患儿八个月。后院方委托司法鉴定,伤残等级10级,院方全责,请问尊敬的律师,这种情况10级等级合理吗,有必要申请重新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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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一般对医疗鉴定不满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你这个情况应当基本符合,如果不放心可以申请,在确定级别后建议委托律师计算赔偿数额,起诉医院要求赔偿,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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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看病历不好说,心里不踏实的话,也可以申请重新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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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伤重要脏器,修补后功能有轻微障碍。基本符合10级伤残鉴定标准。申请重新鉴定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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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司法鉴定一般来说都比较公正合理的,你们认为不合理的话,可以申请其他鉴定机构重新鉴定的。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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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