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人在诸城一家工厂打工,另外还有十几个人也是在同一地方打工,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厂拖欠了三个多月的工资大约十万左右未付,集体去要,不给,还扬言让我们去劳动局投诉或者是去法院起诉,他们也不怕,说是政府里有人。于是我们便去了劳动局,可是也没有要到工资,更好笑的是原先的工资都成了负数,也就是需要往厂里交钱,说是旷工。然后有去劳动局,劳动局的人说只负责给讨要,但是单位上给多少就不管了。因为这些打工者大多是是没有文化的农村人,胆小怕事,现在是求助无门,所以想向律师咨询一下最好的解决方法,如何能把他们的血汗钱给要回来,最主要的是能惩治用人单位目无法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