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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4年在兰州市被人持刀抢劫坎伤双手,至今留下后遗症,当时报了110警察来了,歹徒跑了,警察就以人跑了找不到为由没管.我给警察提供了可肄人.警察又说没证据不管,这人现在在家,请问能否将他绳之以法.

民事相关
2012-10-18 12: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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