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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在写字楼里做安保工作! 一天某人,进入,不登记.(大堂里有非办公时间要求登记公告牌) 强行按电梯企图上楼.我多次要他登记他不理! 他对我辱骂,推我,我换他一下,然后他掐我脖子,就这样打起来了! 最后导致对方左眼外侧血肿.明显外伤,没出血.好像牙齿里有点血丝,没出血!他把我耳机领带,弄坏了.对讲机也有毛病了! 然后报警110来处理! 我们私了! 他要求赔偿1W5包干! 我想问一下责任认定,到底谁的过失大些!然后怎么赔偿他! 我是否要求他,也对我进行赔偿?

民事相关
2012-10-17 17:41:4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你好,你可以做一个法医鉴定,看是否构成轻伤,是否构成伤残等,然后起诉对方
  • 可以起诉索赔
  • 可以起诉索赔
  • 对方构成轻伤没有,如没有构成轻伤你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 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责任书为准,至于要赔偿多少要对方去做个鉴定,一切按照鉴定结果来赔偿。
  • 如你所说属实,对方过错在先,他应自行承担至少一半的损失,而且他所说的一万五没有法律根据。建议不要理睬,如对方起诉,及时委托律师。
  • 可以要求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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