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用我的个体经营部经过担保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我签的字,资金我没得动,现期限已到,贷款投资失败,期限也到,已还不起,我需承担什么责任。谢谢!
-
根据《担保法》规定:如果你属于借款人的,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你属于担保人的,要承担不能清偿债务的连带责任;如果借款用于合法经营并且有具体的投资项目的,如果属于资不抵债情况时,可以由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申请破产;如果投资项目款项不足以证明贷款全部用于投资该项目的,可能涉嫌贷款诈骗问题;具体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况定。
-
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你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建议带上证据材料当面咨询,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助,可以联系我
-
个体经营部是个体工商户,只能算个人担保,你在签订担保合同时是如何约定责任承担非常关键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