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在武汉,欠款人兰州的,双方有签订合同在办好手续后2周内支付余款,至今已拖欠一年未还,不过当时合同是已扫描件形式签的,并且在付余款日期有备注了点是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支付余款,双方协商解决。经多次催促,对方总是口头承诺最近两周之类支付,但总是不兑现,今年8月底又承诺9月13号准时支付,但9月13号却只支付了5000元欠款,另外的8000多元至今未还,每次催总是过段时间或在外地之类的托词,想找律师,最好是兰州本地的从中协商帮忙催到余款,然后给提成,不知是否合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