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周围都是高层,从今年夏天开始至今有4个团体在楼下跳舞,一开始从20:00-21:00,后来他们为了错开时间,从19:00-21:00,现在从19:00-22:00。我们拨打过无数次110和110监督服务台,都无果,说这是民事问题,社会矛盾问题,无法解决。让我们去告,请问他们这种说法对吗?我们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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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公安机关委托环境检测机构进行噪声检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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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民事诉讼,也可以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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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们的行为已经侵犯到其他业主的权利的话有可能涉及到行安问题,如果是这样话公安机关还是有管辖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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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休息是你的权益,适当的运动是跳舞者的权益,如果对方的声音确实影响到你,可以找他们协商一下,这确实是一个没有肯定答案的问题,邻里间有个适当容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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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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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可起诉对方停止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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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