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结婚已经有十三年了,在这十三年中,我们是在争吵度过的,他也打过我好几次,又一次竟是为了一只小狗打我!因为我是外地人,不想别人想我也是大家心目中的(外地媳妇过不长)那种人,所以我一直为了孩子忍着,没想到他在两年半前竟然和家里的服务员发生了关系,而且在玩女人的同时又让我再生一个小孩,因为我考虑到我是外地人,多一个子女以后会都一份照顾,就这样又生一女儿(大的是儿子)。在怀孕六个月是才知道他和服务员的事。(我有他承认的录音)从怀孕到女儿三岁我一直在娘家,知道他的丑事之后的第一次回家我们就已经同不了房了,因为我的心里压力太大。如今我只要一进那个家门就极度恐惧,所以我提出了离婚,我们夫妻有一价值250万左右的房产,现在我只想为了孩子,协议离婚,我提出他给我50万(我也是为了女儿才要50 万的以前没有女儿时想只要同意离婚不要什么东西的),儿子归他,女儿归我,但是他不肯,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起诉离婚胜诉的话应该怎么做呢?谢谢您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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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平均分配,你如果有他婚外情的证据,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可以适当多分财产。房产证只有你老公一个的名字,并不影响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起诉能维护你的最大权益,胜诉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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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完全有理由依法平均分割房产,因为男方有过错,您有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放心您的案子能胜诉。
追问:窦律师您好,假如在我起诉前他把房产过户给他爸爸,或者卖掉,这起诉时能否追回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呢?(我们是2000年元月一号登记结婚的,2002年做的房子,2004年领的房产证,且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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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要求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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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搜集和固定对方有过错的证据,在起诉离婚的同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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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分一半的房产啊,即125万,而不是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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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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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