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晚7点左右,在杭某路我的小货车与一行为呆滞的女人向碰,使其摔倒倒地与路面不平的石头磕掉3颗边牙,用去医药费近两万元,我已付清医药费出院并办好手续。现其已未装好牙齿为由。不配合开认定书,使我的车扣在停车场,蒙受着昂贵的停车费,本想协商,然其要60000元押金,才肯配合,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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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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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由交警出具,与其是否配合无关。请与交警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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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事故已经认定,交警无权扣留你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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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交警协商,要求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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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跟交警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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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应及时出具责任认定书,对方不配合不影响交警认定的,建议和交警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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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