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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广东东莞市从事吊车出租行业。2009到2010年在东莞麻涌镇一建筑工地吊装,是以收据作为收取往来款项的凭证的。收据签名是工地管理负责人,即老板的经理。刚开始结算吊装费还算顺利,后来结算的时间逐渐的推迟,工地完工了到现在都2年了还有大概一半的吊装费没有结算,我该怎么要回自己的劳动血汉钱啊?谢谢

债权债务
2012-10-13 10: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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