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几年前入股现在职单位若干万元人民币股份,是企业老板要求入股的,当时企业总共一百万股金(当时是全资拿出的)。该企业之前属乡镇企业,后转为民营企业(也就是现在老板的资产了)。刚开始几年里曾每年给1千多元(不知是红利还是股息?)。之后到现在,未分一分钱给我,每年也未曾向我和其他入股的职工公布盈亏情况,曾多次向老板提及股份分红的事,老板都只字不提。期间,公司让股东签署一份多页文件,大意是股份续期的(不给股东看协议内容,就要求签字)。现在公司主动要求回购我们手中的股份,请问,此类情况我们有哪些可以要求哪些权益?(十几年的分红?有股息吗?分红有的话怎么计算?)是看工商局的的净资产还是公司内部的净资产为准?请留下QQ 我会联系你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