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她在一起有几年了 生了小孩快一岁了,由于年龄不到,没有办结婚证,近期因某些因素不合,导致分手,我该付哪些法律责任,法律上规定用给她什么补偿吗?我由于暂时经济上的困难未告诉她家人,这算违法吗?她老是叫我给她几万块钱,还对我威胁人身安全,这该怎么起诉? 小孩以后上户怎么办?小孩没有母亲名字怎么上户?但是小孩的《出生证明》已经写了她的名字,我们这样分开了 这些繁杂生活琐事求各位出点主意 ,及小孩上户怎么办 叩求完善的答案 千恩万谢 多谢.........求各位不吝几分宝贵的时间,解我诸多郁痛........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