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9月29号租了房子,当时房间里面有两张写字台,签协议时,协议上房东提供的物品的选项里面,跟写字台有关的就只有一个笼统的家具的选项,但是是有勾选的。而且入住到今天10月10号,写字台一直都在使用,但是,最近前任房客居然要回来搬走桌子。跟其礼貌协商后,前任房客还是要执意取走。跟房东联系后,房东陈述的情况是:当时此前任房客说东西办完后会将钥匙放在冰箱上,此后房东看到钥匙放在冰箱上之后就认为房客的东西已搬完。房东说这件事情不管他的事,让我自己处理,若前任房客搬走,房东也不会再重新配置写字台。
请问我该怎么办?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