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老公今天下午3点被公安局行政拘留,14号放出来.理由是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我老公的爸爸开了一个建筑公司,去年老公的爸爸中风后,公司基本处于歇业的状态,但是普陀区的商铺一直在租用着.因为我住在松江,老公上班在人民广场,所以有的时候他为了工作方便会住在商铺,一个星期住2-3天.9月30日,我老公的亲姐姐和姐夫的两辆电瓶车在公司充电,引起火灾,后来消防队过来扑火,正好我老公那天晚上住在那里.消防队在里面发现了5个煤气罐 (煤气罐里的气都放掉了,是空瓶)后来消防队询问他姐夫,居委会询问我老公的亲姐姐,公安局也派人来要做笔录,我老公就过去了.我老公问了办案人员,做笔录会不会有什么不良影响,办案人员说没事的,我老公就在笔录上签字了.后来就要关我老公,还说虽然他爸是法定代表人,但是公安局不关满60岁的人.只能我老公替.我老公跟这件事情浑身没关系,却被抓进去了.我觉得很冤.请问,这样的情况行政复议或者诉讼可以成功吗?如果成功,我老公行政拘留的档案就可以撤销了吗?是不是我老公这5天就白关了?是不是还要有人为这件事拘留,比如我老公的亲姐姐?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时间大概多长?费用在多少?谢谢您的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