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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刑事案件中的诈骗金额不够,但已立案。并对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现将案件转为行政案件处理。除撤销案件外,还需出具释放通知书吗?

刑事行政
2012-10-10 11:33:1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但我觉得你这件案子应该是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应当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以2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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